院屬各單位:
為持續加快打造我院國際化人才梯隊,推進“兩個一流”建設,我院獲批實施3項國家留學基金委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以下簡稱“創新項目”),涉及畜牧、植保、智慧農業等學科領域,覆蓋歐美等地區9個國家14所大學及科研機構。
創新項目人員選派每年度分兩次開展,現啟動2025年創新項目第一批人員選拔,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派計劃
(一)養殖動物健康生產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
1.選派專業
畜牧學、生物學、獸醫學、草學、食品科學與工程等相關專業。
2.選派類別和規模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2人,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15人, 高級研究學者1人,博士后2人。
3.留學單位
丹麥奧胡斯大學、法國圖盧茲第三大學(圖盧茲人類生物學與基因組學中心)、瑞典烏普薩拉大學、意大利米蘭大學、美國康奈爾大學、美國伊利諾伊大學香檳校區、愛爾蘭都柏林大學學院、荷蘭瓦格寧根大學與研究中心、比利時列日大學。
4.留學期限
攻讀博士研究生36-48個月,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6-24個月,高級研究學者3-6個月,博士后6-24個月。
5.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項目牽頭單位:中國農業科學院北京畜牧獸醫研究所
聯系人:王老師 010-62815863 mysygc@caas.cn
(二)植物健康領域杰出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
1.選派專業
植物保護、生物學等專業。
2.選派類別和規模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2人,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8人,訪問學者4人。
3.留學單位
法國國家農業食品與環境研究院、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戴維斯分校、荷蘭瓦格寧根大學與研究中心、比利時列日大學。
4.留學期限
博士研究生36-48個月,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6-24個月,訪問學者3-12個月。
5.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項目牽頭單位:中國農業科學院植物保護研究所
王老師:(博士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010-62896052 ippyjs@caas.cn
田老師:(訪問學者)010-62875116 ippjlc@caas.cn
(三)智慧農業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
1.選派專業
農業遙感、農業工程與信息、土壤學、農業水資源與環境、農業機械化工程等智慧農業核心領域等專業。
2.選派類別和規模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1人,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5人, 高級研究學者1人,訪問學者1人,博士后4人。
3.留學單位
比利時根特大學、比利時列日大學、美國新罕布什爾大學、荷蘭瓦格寧根大學、德國萊布尼茨轉型經濟農業發展研究所。
4.留學期限
攻讀博士研究生36-48個月,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6-24個月,高級訪問學者3-6個月,訪問學者3-12個月,博士后6-24個月。
5.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項目牽頭單位: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資源與農業區劃研究所
聯系人:鄭老師 010-82105093zysgh@caas.cn
二、時間安排
(一)2025年1—2月
各單位廣泛宣傳動員,并指定專人負責開展相關工作。申請人聯系外方導師確認接收意向,準備材料并于2月7日前將申報材料提交至相應部門。
(二)2025年3月1日前
創新項目各牽頭單位組織開展人員選拔。通過材料審核、召開評審會議、現場面試等形式,綜合考核評估申請人的教育經歷、學術背景及科研潛力等基本情況,研究提出各項目候選人并進行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三)2025年3月5日前
公示無異議后研究確定各項目候選人名單,各單位通知候選人登錄國家公派留學信息平臺進行網上報名,并按《2025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研究生類別人員申請材料列表及說明》準備紙質申報材料。
(四)2025年3月5—10日
院國際合作局在線審核提交候選人的申報材料,并向留學基金委報送公函、推薦人員名單、外語條件說明等材料。
(五)2025年5月底前
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審核各項申報材料,并公布錄取名單,留學人員可登錄信息平臺查看錄取結果,下載打印錄取文件。
三、申報及實施要求
(一)申報條件
1.符合國家留學基金委《2025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實施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詳見國家留學網“2025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綜合專欄”。
(https://www.csc.edu.cn/chuguo/s/3291)
2.留學計劃完善、切實可行,能夠有效推動科研創新,服務學科建設,促進合作交流。
(二)培養模式
1.本項目博士生均采用雙導師制,由中外雙方導師共同指導;
2.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和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分別按照留學單位和中國農業科學院要求的培養模式完成所修課程和相關培養環節;
3.項目派出人員每半年向項目管理部門(項目牽頭單位科技管理處、研究生工作處)提交科研進展一次;
4.項目管理部門每年組織學術匯報一次,派出人員向全體項目導師匯報科研進展,并做好當年總結。
(三)派出管理
1.各項目被錄取人員按照國家留學基金委《2025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實施辦法》《中國農業科學院因公臨時出國(境)管理辦法》和《中國農業科學院研究生出國(境)管理辦法》等規定辦理出國手續。
2.派出人員在出國前須參加行前培訓,出國期間應自覺接受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指導和管理。
3.研究生院、留學人員所在研究所和導師共同加強對派出人員的跟蹤管理和指導服務。中方導師須與派出人員保持經常性聯系,及時了解留學人員的思想動態、學習和生活等情況,為其學習生活提供必要的指導和幫助。
(四)資助情況
創新項目資助內容一般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具體資助方式、資助標準等以國家留學基金錄取文件為準。
中國農業科學院國際合作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