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中國農業科學院黨組舉辦專家講座,學習貫徹生物安全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劉海濤圍繞生物安全法的立法背景、立法意義、體制機制、基本制度等方面,為我院干部職工作了系統講解。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吳孔明主持會議。
報告指出,生物安全法建立國家生物安全領導體制,健全衛生健康、農業農村等部門的工作協調機制,建立監測預警等11項基本制度,全面規范新發突發傳染病與動植物疫情等五大領域生物安全風險,填補了生物安全領域基礎性法律的空白。聚焦農業領域生物安全,應重點圍繞重大新發動植物疫情、生物技術、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資源等方面,系統強化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建設。
院黨組書記張合成在講座開始前會見了劉海濤。張合成表示,生物安全法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制定,明確了生物安全的重要地位和原則,對保障國家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中國農科院多學科、多領域的研究活動與生物安全息息相關。中國農科院將按照生物安全法的要求,進一步推進生物安全領域的風險防控,增強生物安全科技創新能力建設。
會議要求,院屬各單位要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生物安全法。一要全面落實研究所生物安全管理主體責任,確保本單位生物安全相關活動合法合規。二要進一步健全落實生物安全內控體系,根據生物安全法及時修訂完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嚴格生物安全監督檢查,完善風險防控計劃和應急預案。三要積極發揮對國家生物安全標準制修訂、生物安全名錄、生物安全風險評估等工作的科技支撐作用,系統強化對國家農業生物安全的科技支撐能力建設。
在家院領導、院屬各單位領導班子及相關人員2000余人參加講座。(通訊員 官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