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科研“三評”改革,使研究所評價更為準確全面反映全院戰略導向,更好地發揮“指揮棒”作用,中國農業科學院進一步修改完善2018年研究所評價指標體系和制度,并于12月3日院常務會上審議通過。
本次研究所評價指標體系的修訂,主要突出四項原則:一是大穩定、小調整。研究所評價已經連續開展6年,評價指標逐漸趨于完善,為了保證工作連續性、結果可比性,本年度評價指標體系與去年基本保持一致,新統計指標確立由7個一級指標、21個二級指標、98個統計指標構成。二是避免“四唯”傾向。盡力破除“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的思維傾向,從科技投入維度、科技產出維度、學術影響維度等出發,更加重視科研成果創新、質量、貢獻等指標。三是堅持創新大成果導向。本次調整聚焦重大任務、培育重大成果。在分值設定上,堅持共性指標與個性指標、理論研究指標與應用研究指標、階段性指標與長期性指標等指標的平衡。重點強化質量指標,兼顧數量性指標,引導產出重大科研成果。四是堅持分類評價原則。在指標修訂方面,按照分類原則,將單位反饋意見精細梳理,吸納了一些最能反映體現不同研究所特色的指標。重點對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指標進行了分類,將社科重大項目列入重大科技項目,國際合作增設社科類國際合作項目。
2012年,中國農科院為加快推進全院改革創新,院黨組改革原有評價體系,構建新型研究所評價體系。通過6年的實施與完善,建立了一整套評價體系和較為完備的數據系統,較為準確地反映了研究所的整體實力,在明確導向、激勵創新、衡量績效、支撐決策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下一步,院里將嚴格按照習近平總書記賀信提出的“三個面向”要求,統籌創新工程中期評估、中央級農業科研機構績效評價等工作,不斷優化研究所評價方法,強化評價結果運用,進一步激發科研機構創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