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業科學院特產研究所研究員魏海軍 資料圖
“在野外的野生動物和人工繁育的野生動物是兩回事,要區別對待和區分管理。人工繁育野生動物的目的,一個是保護,一個是利用。對于人工繁育野生動物的利用,公眾要理性對待,一起譴責、一棒子都打死有失偏頗。”中國農業科學院特產研究所研究員魏海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野生動物的人工選擇和自然選擇有很大區別,野外生存的野生動物和類似于家畜家禽人工養殖的野生動物的管理方向、管理措施等方面完全不同。
對生存在野外的瀕危、珍貴野生動物,要以保護為主要目的,同時做好疫情監控、打擊盜獵等工作;為了保護目的而家養的野生動物一般稱遷地保護,通過人工養殖擴增瀕危物種的種群,到達足夠數量時,在自然界為這些物種尋找適合的棲息地,將其放歸大自然,以期恢復自然種群。這些工作主要是林業部門主管的各種形式的野生動物繁育中心來進行的。為了使人工繁育的野生動物能夠適應野生環境,在動物健康和可繁殖基礎上,對其它性狀是不應該進行人工選擇干預的。
在瀕危野生動物種群恢復到正常狀態以后,在不違反有關國際公約的情況下,為了滿足各方面消費需求,就應該開展以經濟利用為目的的野生動物養殖。由于以經濟利用為目的野生動物養殖是以對經濟性狀進行人工選擇(選擇)為特征的,要通過選種選配甚至雜交育種等技術措施,主要是為了提高產量和質量進而提高養殖效益,因此在管理上與以保護為主的野生動物養殖有很大不同。
如現在的家養梅花鹿是野生東北梅花鹿亞種馴養繁育而來的,養殖已經至少有一百多年歷史,東北家養群體估計有30多萬,全國可能不超過50萬,野外的東北梅花鹿已經基本沒有。而家養鹿通過選種、選配、雜交優勢利用等繁育方式其遺傳結構已經和野外的差異很大。此外,家養野生動物經過若干代的選育,其后代適應野生環境的行為逐漸喪失,適應和依賴家養環境的能力越來越強。魏海軍介紹,國際上如美國、加拿大、英國等,為經濟利用為目的的人工養殖的野生動物叫做“替代家畜”,介于野生動物和家畜之間,只要在農牧場里養殖,都由農業部門管理,通過畜牧獸醫技術進行選育提高、人工繁殖、疫病防控、飼料營養、飼養管理、以及相應的標準和規范的制定等。新西蘭和俄羅斯早已將養鹿業作為畜牧業來管理,而前者捕野鹿開始養殖才有50年歷史。目前我國在國家層面,陸生野生動物不論野外的還是人工繁育的都歸口林業林草局管理。
魏海軍建議,首先,借鑒國際做法,在頂層設計上,明確以經濟利用為目的的人工繁育野生動物由農業部門管理,在野外的野生動物和以保護為目的的野生動物養殖由林業部門管理,這樣更專業高效,有利于政策制定、措施落實。
其次,將經濟利用為主、人工繁殖技術成熟、且已經適應人工養殖環境的家養野生動物種群,轉變身份為“特種養殖動物”,移出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規定范圍,采取類似于家畜家禽的管理方式進行規范。目前,進入《商業性經營利用馴養繁殖技術成熟的陸生野生動物名單》和《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大多數野生動物養殖技術已經很成熟,所以單獨拿出來,生產、銷售、流通等環節適當放開。
第三,明確管理部門后,具體細致的管理措施跟上,才能把產業做好。可以借鑒國際好的經驗做法,這樣人工養殖野生動物的產品質量和種畜禽質量都能得到保障。現在人工養殖的野生動物上市流通都要求加標識,不光證明不是來源于野外,還要證明是在哪個養殖場,養殖過程用了什么藥,運輸過程怎樣等,這些方面都需要細致的畜牧業管理措施。今后,家養野生動物(特種經濟動物)也應建立養殖個體及產品可追溯體系、良種登記體系,保障產品和良種安全可靠。這樣,也有助于解決非法捕獵、走私的野生動物產品貿易,消費者難以區分,對產業造成損害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