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大米典押政策失靈的根源在于壟斷體制
在典押計劃下,泰國政府所制定的典押價格遠高于市場價格,使政府成為國內市場上具壟斷性的大米需求主體,直接導致國內大米市場價格不能反映真實供需情況,市場機制失去了發揮作用的空間和載體。為避免同樣問題的積累,我國糧食價格支持政策應引以為鑒。一是價格支持政策不能偏離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價格支持政策是對現有價格體系的直接干預,實施后會一定程度扭曲真實價格的資源配置作用。如泰國大米質量總體上要好于印度、越南等國,尤其是茉莉香米得到世界公認,但由于政策不當,價格過高使得出口受阻。如果人為提高商品價格,一國或一個地區的商品銷售就將出現萎縮,甚至停滯。我國目前的最低收購價政策有剛性化趨向,推動國內市場價格逐年上升,未能充分發揮市場形成價格機制的作用,除了增加財政負擔和倉儲壓力,還不利于農業生產經營方式轉型和技術進步。這些問題在一定階段和一定程度上是難以避免的,但在新形勢下,如果不及時加以調整,就有可能背離農業市場化改革的初衷。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在調控方面必須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完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強化價格支持政策的信號作用,減少對市場的直接干預,這樣才能更好地調動農民和各類市場主體的積極性。二是價格支持支持強度要適合國民經濟發展程度。此前英拉向農民承諾高價收購大米,但受政府財務狀況和管理能力制約,以至于不能及時向稻農支付典押貸款,引發多起抗議活動,危及社會穩定。2012年我國中央財政糧油事務支出為727.45億元,主要用于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補貼利息和儲備糧油包干費標準等。為彌補成本上升,國內糧食支持價格至少維持每年6%~8%的增幅,FAO、世界銀行預計未來10年國際糧價呈“穩中偏弱”走勢,我們預計未來10年國際糧價漲幅低于國內4~5個百分點,屆時會有更多財政支出用于糧食價格支持,雖可能不存在如同泰國面臨的財政困境,但會擠占其他民生投入。要看到我國整體仍處于工業化中期階段,對價格支持支持強度要與國民經濟發展程度相適應。
我國糧食目標價格的政策選擇
從長期來看,要建立科學完善的農業保險體系。歐美國家的農業支持政策演變邏輯展示,采取保險方式支持農業是大勢所趨,這是一種市場化的途徑。從我國當前發展階段來看,目標價格政策比較適合我國情況。既有價格支持的特征,又有直接支付的性質,是價格支持向直接支付轉型過程中普遍使用的過渡型政策措施。由于糧食具有食用、飼用等用途上的差異化,那么對不同糧食品種的目標價格要做具體區分。
(一)口糧目標價格
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口糧絕對安全”。目前我國農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純收入構成中,家庭經營性收入已不足一半。因此,實行口糧目標價格政策可能不會成為促進農民增收的主要手段,但目標價格決不能成為阻礙農民增收的因素,應以保護口糧總成本和口糧種植農民合理收益為主要目的。合理收益應既要彌補口糧種植戶總成本,又要與城鎮居民收入增長率相協調。按照每年口糧種植農民收入增長率不低于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的要求,根據年度兩者收入增長率的差來確定,差值部分的口糧種植農民收入增長總額可通過兩者收入增長率差、口糧種植農民數量和口糧總產量來解決。但目標價格不能超過國際市場的“天花板”價格(即配額外進口完稅價格),一旦突破這個上限制約,現行價格調控政策將面臨更大進口壓力。
(二)飼料糧目標價格
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確保谷物基本自給”。在此以玉米為例,確定其他主要谷物的目標價格。玉米目標價應在供過于求,市場價接近成本的情況下加以運用。目標價格可逐步按照國際玉米價格水平加上8.5%的國內支持量(AMS)的原則測算確定。但玉米目標價格不應以確保農民增加收入為目標,應以彌補總成本為主要目的(目前物化成本占總成本70%左右)。當市場糧價極度下跌,接近糧食總成本時,國家應以略高于物化成本的價格來保障農民損失(如75%),以確保農民不會因糧價的極度下跌而虧本。
最后,合理確定糧食目標價格還必須考慮供求變化關系,從長期看我國糧食供求呈現緊平衡趨勢。但在氣候、國際糧食市場等諸多因素的疊加作用下,糧食時段性、區域性的短期過剩情況也會發生。在確定目標價格的收益水平時,應對時段性過剩情況下引起的市場糧價下降、糧農收入減少,中央財政應做好足夠準備,視為解決糧食供求長期偏緊問題必須付出的公共成本。只有如此,才能真正避免谷賤傷農,保證種糧農民收入的長期穩定,持續激發種糧積極性。(作者單位: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經濟與發展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