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立志
我國是秸稈生產大國,提高秸稈利用率不僅能減少污染,更能提高土地、水等農業資源的產出率,有利于綠色發展和鄉村振興。秸稈利用應當扭轉廢棄物處理思維模式。秸稈從本質來講是農業產出物,要把秸稈當作農產品一樣看待,突破收儲運瓶頸,擺脫基本依靠政府補貼的廢棄物處理運行機制,注重高盈利產業拉動,將秸稈產業做強做大,才能從根本上解決秸稈焚燒現象。
我國秸稈利用現狀與問題
我國每年依然有3億多噸秸稈白白腐爛和焚燒,這其實是白白浪費了生產3億多噸秸稈的耕地、淡水和其他農業投入品等資源。因此,大力發展秸稈產業,提高秸稈利用率,實質上等于提高了耕地、淡水等資源的產出率。目前,我國焚燒的作物秸稈主要是小麥、水稻和玉米秸稈三大類,秸稈焚燒的區域主要集中在糧食主產省、經濟發達地區和大中城市郊區。大面積露天焚燒秸稈危害很大,滾滾濃煙不僅增加了碳排放,還對大氣環境造成污染;同時,煙霧彌漫亦導致航空交通受阻、交通事故增多和火災事故發生等諸多社會問題,造成了人民生命財產的嚴重損失。此外,秸稈露天焚燒不僅造成了生物資源的浪費,還破壞了農田微生物群落,導致土壤養分循環不暢、理化性能變壞。
我國秸稈綜合利用總體效益分析
從總體上看,秸稈綜合利用的效益可概括為:提高了兩個安全性、產生了兩個正外部性。提高了兩個安全性指:一是增加了糧食作物的秸稈附加值,提高了糧農的收入,進一步帶動了種糧積極性和我國的糧食安全性;二是增加了資源供給,提高了我國的資源安全性。產生了兩個正外部性可表述為:一是減少了農業廢棄物污染,尤其是秸稈燃燒造成的污染,同時增加了有機肥,減少了化肥施用造成的面源污染,產生了減污的正外部性;二是增加了清潔資源的供給,替代了化石資源的使用,產生了節能減排的正外部性。此外,秸稈產業為農民帶來了新的價值增長點、增加了新的就業機會,繁榮了農業農村經濟。
經推算,如果我國目前尚未得到利用的3億噸秸稈能被多級充分循環利用,1個秸稈物質單元就轉變成了1.27單元,相當于增加了27%的耕地、淡水和其他農業投入品等資源,如果在生產結構保持不變的情況下,就等于增加了27%的產出效益。即使目前尚未得到利用的3億噸秸稈僅僅被單級循環利用,1個秸稈物質單元也能轉變成1.21單元。當然,實際情況一般在單級與多級循環利用之間,也就是說增加的產出效益在21%-27%之間。
秸稈產業發展對策建議
秸稈產業以秸稈為紐帶,將秸稈收集與生態種養、能源化和材料化有機銜接。鼓勵和引導秸稈產業的發展,對于提高我國農業資源綜合利用水平,保護生態環境,加快農業循環經濟和農村低碳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應盡快完善產業體系,加大推動力度。
一是建立有效的秸稈收儲運體系,破解秸稈產業化瓶頸。由于秸稈資源相對比較分散,體積質量小且容易腐爛,秸稈的收集、運輸和儲存較為困難,加上從事秸稈收集與儲運的個人和組織行為不夠規范,使得秸稈原材料的質量、數量和價格等方面得不到穩定的保障,從而導致收儲運物流環節成為制約秸稈資源化利用的瓶頸。基層政府應盡快引導農民以合作組織的形式參與,像對待常規農產品一樣,建立秸稈的收儲運規范體系,為實現農民和企業的利益雙贏創造良好社會環境。
二是扭轉廢棄物處理思維模式,注重高盈利產業拉動。長期以來,我們一直把秸稈看成農業廢棄物,在低效甚至負盈利狀態下進行處理,把政府補貼作為基本經濟支撐,離開了政府補貼就難以維持下去。然而,政府每年的補貼額度是有限的,所以每年仍然有些地方還在焚燒秸稈。我們應該盡快扭轉在秸稈利用方面的廢棄物處理思維模式,用高盈利產業來拉動秸稈利用,并讓產業鏈上的每個環節都能充分地分享盈利。這樣,秸稈就變成了寶貴的資源,而不再是讓人棘手的農業廢棄物。目前,這方面的案例已經不少,例如,在高效生態循環農業方面、在秸稈包裝品生產方面、在秸稈板材生產方面,秸稈通過多維復合循環和大量的市場需求創造了盈利空間。
三是重視技術集成創新,積極開展示范工程建設。目前,我國在秸稈收集儲運和綜合利用技術與設備方面與國際先進水平相差較大,要優先安排資金,重點支持集成創新開發項目,盡快在這方面趕上發達國家。同時,要建立秸稈綜合利用科技示范基地,通過技術培訓、宣傳咨詢,有組織有計劃地加大示范應用力度,提高秸稈資源化的可操作性。要提高技術設備的勞動生產率以減少秸稈處理的人工費用,同時降低技術設備的生產成本以降低購買價格,從而提高農戶和企業的積極性。
四是注重政策法規的落實,擴大宣傳教育。鑒于目前我國秸稈露天焚燒現象還占一定比例,建議相關部門嚴抓政策法規的落實。不僅露天焚燒秸稈的當事人要進行處罰,還要進一步加大對責任領導干部的追究。政府的引導具有關鍵作用,應通過各種途徑提高全民的環境意識,把秸稈真正作為資源來看待,增強其參與秸稈產業的熱情。各方要盡快形成合力,使市場的開發潛力形成真正的有效市場。同時,各級政府要把秸稈綜合利用作為推進促進生態文明、發展循環經濟、節能減排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納入政府目標管理責任制,制定、落實政策。
(作者系中國農科院資源環境經濟與政策創新團隊首席科學家,農業經濟與發展研究所高級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