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臺縣自2008年以來,基于“行政推動、財政扶持、群眾參與、疏堵結合”的工作方針,綜合運用行政、經濟、技術、法律、輿論等手段,把管理和技術相結合、獎勵與處罰相結合、疏與堵相結合,全方位、高強度抓細、抓實秸稈禁燒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實現了8年無秸稈焚燒,秸稈資源化利用率達到100%。
現將桓臺縣秸稈焚燒的經驗總結如下,以期為我國集約農區的秸稈禁燒工作提供有益借鑒。
依靠行政領導
禁燒工作能否推動落實考驗政府的治理能力,如果政府不作為,秸稈禁燒只能是一句空話。
桓臺縣成立了秸稈轉化利用與禁燒工作指揮部,抽調紀檢監察、農業、財政、公安等11個部門的人員組成,總指揮由縣委書記或縣長擔任。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執法組、督查組、宣傳組、督導巡查組等4個工作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執法組負責秸稈焚燒事件處理,督查組負責督查、考核和責任追究,宣傳組負責宣傳教育,督導巡查組負責指導各鎮秸稈禁燒工作的推進落實和督導。全縣各鎮成立了相應的臨時機構,各村成立秸稈禁燒工作組,并按照每200畝一人的標準雇傭了秸稈禁燒巡查員。建立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責任落實到人、落實到地塊,形成了縣領導包鎮、鎮領導包片(管區)、鎮干部包村、村組干部包地塊的立體責任網絡。
此外,對秸稈焚燒做到起火必處,抓到點火人,懲罰點火者,抓不到點火人,處罰土地承包者,“小孩點火,大人受罰”,保證對每一起點火都有處理,避免有秸稈焚燒不能處理的情況引發“破窗效應”。
用好經濟手段
秸稈焚燒點多、面廣,執法成本高,單靠政府的一紙禁令和處罰難以實現治理目標,還須“以獎促治,獎懲結合”。
淄博市對秸稈還田的經濟獎勵是以縣、鎮、村為考核單位,意味著局部或者個體的工作不到位將影響到整體或者集體的獎勵能否取得,從而對局部或者個體形成一定壓力。淄博市對全面完成秸稈禁燒目標的縣、區,以每畝18元標準補助秸稈粉碎還田的農戶;桓臺縣對全面完成禁燒目標的鄉鎮,以每畝7元補助農戶;各鄉鎮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對全面完成禁燒目標的村,以每畝5~25元補助農戶。這樣算下來,農民不焚燒秸稈每畝能拿到30~50元的補貼,基本彌補了秸稈還田的投入成本。
對于青貯玉米秸稈500立方米以上的養殖戶,每立方米可補助4元。對于秸稈固化的企業,除了按照秸稈直接還田的標準享受補貼外,還可申請享受政府對產業化項目和新技術項目的補貼。
依靠科技支撐
秸稈禁燒關鍵還是要給秸稈找到出路。桓臺縣1987年就實現了小麥秸稈全部還田,但玉米秸稈一直沒有辦法處理。其主要原因是玉米秸稈還田影響耕作、冬小麥播種和出苗。
經過調研和試驗,發現主要原因是拖拉機的馬力太小,秸稈粉碎不徹底。因此,桓臺縣逐步淘汰了80馬力以下的拖拉機,引導農機戶購置了主流配置為135馬力的拖拉機。從此,秸稈粉碎還田不再影響耕作,農民充分享受到了秸稈還田對土壤結構改善和地力提升的好處。
目前,桓臺縣秸稈還田約占80%,秸稈青貯約占14%,秸稈固化約占6%,達到了100%資源化利用。桓臺縣還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集約農業生態系統實驗站,開展可持續農業研究,研發秸稈覆蓋免耕播種、秸稈炭化還田、種植結構調整等先進適用技術,為秸稈等農作物資源的有效利用提供技術支撐。
強化宣傳引導
桓臺縣對秸稈禁燒還有一條重要經驗,就是善于營造輿論環境,發動群眾參與,使群眾明白秸稈焚燒的利害,自覺不燒秸稈,防患于未然。特別重視發揮鄉鎮和村干部的作用,他們有群眾工作的豐富經驗,善于同農民打交道,政策宣傳能讓老百姓聽得懂、記得住,還能利用懂政策、了解農民的優勢,打出虛實結合的組合拳,強化秸稈焚燒的防控效果。
“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對燒秸稈的農戶以教育為主,在禁燒初期,遇到零星起火,慎用罰款和拘留,一般是嚴厲訓誡,告知相關政策和后果,警示其不可再犯。秸稈禁燒開頭難,一旦不燒秸稈成為習慣,后期防控工作就相對容易了。
一個系統工程
只要各級政府高度重視,相關部門形成合力,科學部署,疏堵結合,謀略得當,秸稈禁燒是完全可以做到的。當然,防治大氣污染,保護碧水藍天,不能只靠一縣、一市乃至一省的行動,秸稈禁燒需要區域聯控。桓臺縣的秸稈禁燒工作經驗在華北平原、長江中下游平原、成都平原、珠江三角洲平原等平原區有其適用性,對其他地方的秸稈禁燒工作也有借鑒意義。期待有關省市和部門盡早建立秸稈禁燒區域協調機制,統一行動,早日驅走秸稈焚燒的霧霾,還人民群眾一個藍天。
(作者系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環境與可持續發展研究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