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再次強調農業的根本出路在科技,明確提出要大力推動農業科技創新,加快推進基層農技推廣服務體系改革和建設,促進先進適用農業技術到田到戶。這與今年中央一號文件強調推進農業科技創新、促進農業科技成果轉化一脈相承,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三農”工作“重中之重”的戰略定位,也切實表明我國已到了必須更加依靠科技進步促進現代農業發展的歷史新階段。在這一系列重大工作中,毫無疑問,農業科技人員是最重要的實踐主體,因而調動他們在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等方面的積極性,就成為黨和國家實現“科技強農”的關鍵之關鍵。
調動農業科技人員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的積極性,需要從以下三個方面努力:
一是用量化的投入增長機制來穩定農業科技人員的積極性。近年我國對農業科技研發的投入不斷加大,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強調加強對科技創新等方面的支持,中央一號文件也明確提出要發揮政府在農業科技投入中的主導作用,保證財政農業科技投入增幅明顯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逐步提高農業研發投入占農業增加值的比重,建立投入穩定增長的長效機制。但近年來財政對農業科研的公共投資強度一直處在占農業GDP的0.25%左右的水平,2011年中央財政安排用于包括農業科研、農業技術與服務體系等方面的資金也僅占當年農業GDP的0.39%,農業科技公共投資強度非常低,與目前國際平均水平1%相比有很大差距。為此,建議政府在建立財政對農業科技投入穩定增長長效機制的同時,盡快建立量化的投入增長機制,特別是根據“三農”工作是重中之重、農業的根本出路在科技的科學定位,明確界定在“十二五”期末,我國農業科技公共投資強度占農業GDP的比重不低于1%的量化指標,也就是說對農業科技的財政投資翻兩番。這樣,農業科技人員就有了穩定的研發投資預期,也就會潛心于研發而不是整天琢磨著去跑項目。
二是用優化的投入結構來激勵農業科技人員的積極性。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要積極穩妥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深化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人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央一號文件也專門強調“按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要求,深化農業科研院所改革,健全現代院所制度,擴大院所自主權,努力營造科研人員潛心研究的政策環境”。近年我國農業科技投入確實有明顯的增長,但投資的結構卻迫切需要優化,特別是亟需盡快解決農業科研機構差額撥款、有的甚至不足1/3的差額撥款的困境。這就需要中央下大決心,優化政府投入結構,盡早實現農業科研機構基本事業費全額撥款這一激勵農業科技人員潛心研究的底線要求。這樣,就可從根本上解決農業科技投入結構不盡合理,基本事業費和固定研究經費比例偏低等瓶頸問題,徹底解決公益性科研機構“有錢打仗、無錢養兵”的多年困境,進而從根本上激勵農業科技人員的研發積極性。
三是用科學的績效考核辦法來引導農業科技人員的積極性。政府工作報告和中央一號文件都提出科技要面向產業需求,著力突破農業重大關鍵技術和共性技術,切實解決科技與經濟脫節問題。中國農科院有關研究成果表明,目前我國農業科技新成果轉化率在40%左右,僅為發達國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率的一半,真正形成規模的不到30%。大量農業科技成果只是停留在實驗室成果階段,造成農業科技資源的嚴重浪費。為此,非常有必要建立科學的績效考核機制,實踐中也亟待將科研系列與推廣系列制定有差異的成果轉化激勵機制、考核機制、保障機制,以此來引導農業科技人員的積極性,確保研發的出成果,推廣的能將研發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特別是借中央一號文件提出的“一個銜接、兩個覆蓋”的東風,解決“最后一公里”的問題,讓科技成果及時轉化為實實在在的農業生產力。
(作者為農民日報特約評論員 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經濟與發展研究所所長 秦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