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萌山強調,此次試點是從根本上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的制度創新。一是給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賦權”,既可以是依法規定的單一收益權,也可以是成果的占有、使用、處置、收益權;二是給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讓利”,規定成果轉移轉化收入全部留歸單位依法自主分配,納入預算管理,但不上繳國庫,成果歸科研人員的權益比例不低于40%,高于現行法律不低于20%的規定。
陳萌山要求,各單位要按照農業部、科技部、財政部改革部署的要求,堅持“有利于激發科研人員育種創新活力,有利于提高種業科技成果轉化效率,有利于提升種業科技創新能力”的改革目標,堅持“科研人員和職工收入不減少、科研單位綜合實力不降低、種業基礎研究能力不削弱”的基本要求,強化協作配合,形成深化改革的強大合力,確保權益比例試點工作取得實效。試點單位要健全種業科研成果管理制度,規范成果報告、登記、保護、轉化、分配和獎懲等事項,健全工作體系和管理機制,建立考核評價和激勵機制,真正把調動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建立在可操作的制度上。交易平臺要借鑒其他成熟交易平臺的成功經驗,進一步修改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加快交易平臺硬件軟件建設,加強人員培訓和人才隊伍建設,探索實行會員制,同時力爭全行業的科研成果進場交易。
活動會上,吳孔明介紹了中國農科院種業科技成果權益比例試點工作,以及“國家種業科技成果產權交易中心”揭牌后的工作進展情況。他還就國務院辦公廳發布“109號文件”以來,中國農科院就深化種業科技體制改革,在全國科研協同創新、學科和團隊建設、種業科技發展的整體謀劃和部署、種子企業改革、繁種制種基地建設、種業知識產權管理等方面所作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進行了介紹。
中國農科院作物科學研究所、蔬菜花卉研究所、中國水稻研究所以及中國農業大學玉米中心等4家試點單位介紹了當前種業科研成果權益比例改革推進情況,中國農科院農業知識產權研究中心介紹了國家種業科技成果產權交易中心運行情況。現場6家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與13家種子企業簽訂了9項新品種、新技術的轉讓、許可協議,成交總金額超過3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