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上述問題,與會代表達成了5點共識,一是加強環境損害賠償與司法鑒定研究。從立法、司法和鑒定技術著手,探索環境損害賠償機制和司法鑒定操作技術。二是促進環境損害鑒定的分工協作。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涉及學科多,領域廣,僅憑一家機構、幾個專家無法完成,要在鑒定機構、科研單位之間建立協作機制。三是實現鑒定信息交流與共享??蒲袉挝弧覚C關與鑒定機構之間存在信息資料不能交流、共享的問題,應當盡快建立鑒定信息數據庫,搭建鑒定信息交流與共享平臺。四是將司法行政機關管理與鑒定自律結合起來。司法行政機關要從資格準入、執業監督等方面加強管理,確保鑒定意見的公正性,鑒定機構和鑒定人要加強自律,遵循職業道德,維護自身形象。五是充分利用國家優質資源,發展農業資源環境司法鑒定事業。資源環境損害司法鑒定對平臺、技術等方面的要求比較高,社會機構只有依托國家科研單位,才能更好地完成資源環境損害司法鑒定工作。
與會代表一致表示,農業資源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是幫助受損農民查找受損原因,挽回經濟損失的重要方式。在國家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背景下,召開這次研討會非常有意義,有助于形成長效機制,搭建信息平臺,提供咨詢與鑒定服務,有利于破解困擾受損農民的難題,挽回經濟損失,對環境損害司法鑒定的研究、管理、實踐起到極大地推動作用。
據悉,2005年,司法部批準成立“農業生態環境及農產品質量安全司法鑒定中心”,該中心依托環保所設立,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入冊,司法部批準的全國唯一一家涉及農業和環境兩大領域的專門性司法鑒定機構。
全國人大環資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環保部規劃院、中國政法大學、新疆農林牧司法鑒定中心等單位的相關負責人近50人參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