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由農業農村部環境保護科研監測所承擔的“西藏自治區縣域耕地安全利用實施方案”通過了專家論證。
據悉,為貫徹國務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相關要求,落實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重要部署,受西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委托,環保所鄉村環境規劃與評價創新團隊作為技術支撐單位承擔了西藏自治區全縣域農用安全利用實施方案編制工作。在環保所的支撐下,西藏自治區已全面完成全區64個縣域優先保護類耕地保護實施方案與46個縣區耕地土壤安全利用實施方案編制工作,將為進一步加強西藏自治區耕地土壤環境管理,實施跟蹤監測評價,采取安全利用措施,確保農產品安全等工作的實施奠定堅實基礎。(通訊員 姚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