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農業科學院印發《中國農業科學院關于針對公共資金資助科研項目發表的論文實行開放獲取政策的聲明》和《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科學數據管理與開放共享辦法》,為中國農科院學術成果實施開放獲取和科學數據規范管理,提高科研產出和科學數據開放共享水平提供了政策保障和制度規范。
公共資金資助科研項目發表的科研論文屬于全社會共享的知識資源,科研論文在全社會的開放獲取,將促進知識的傳播利用。中國農科院推行開放獲取政策,有利于傳播全院學術成果,提高學術影響力和社會影響,促進學術交流和成果轉化。《聲明》要求公共資金資助科研項目發表的科研論文存儲到本院機構知識庫,并于發表后12個月內開放獲取或者由作者設定開放獲取時間。同時,鼓勵本院研究人員和研究生將本政策發布之前的論文存儲到本院機構知識庫以開放獲取。
農業科學數據是國家農業科技創新的基礎性和戰略性資源,規范和加強農業科學數據資源管理、保障數據安全,提高數據開放共享水平,將有助于促進農業科技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辦法》是中國農科院落實國家《科學數據管理辦法》總體要求的具體體現,《辦法》的制定立足于中國農科院近20年來科學數據工作的堅實基礎與實際情況,聚焦于科學數據管理與開放共享的突破點和保障機制,以解決中國農科院科學和數據工作的突出問題和需求。《辦法》明確了科研項目數據匯交要求,規定了項目立項、項目執行和項目結題驗收不同階段的數據管理要求,提出建立論文關聯數據匯交機制,明確農業科學數據開放共享主體責任,并對數據管理與共享的工作機制、業務流程、適用范圍等方面進行了進一步闡述。《辦法》還規劃了中國農科院農業科學數據中心體系,為今后科學數據的規范管理與開放共享提供了組織和機制保障。
中國農科院在農業科研領域具有引領示范作用,在全國農業科研院所范圍率先實行《聲明》和《辦法》,能有效帶動我國農業科研院所共同參與開放獲取和科學數據管理共享,對提升農業科技創新效率,推動全社會的創新發展能力,讓知識普惠社會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