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是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增強國力的全局性、基礎性、戰略性事業,當前我國工程建設領域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不僅嚴重干擾市場經濟秩序、損害人民群眾利益,而且往往引發錢權交易、商業賄賂等腐敗現象,已經成為阻礙科學發展、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因素,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加強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監督成為十七屆四中全會和中央紀委四次全會的重要議題。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央決定用兩年左右的時間,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農業部已于2009年8月成立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我院相應成立了相關領導機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意見》和農業部的相關要求,有計劃、有步驟地完成我院工程建設領域專項治理各項任務,根據《農業部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我院已于近日制定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制定工作方案。院屬各單位、機關各部門要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促進我院“三個中心、一個基地”建設,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全局高度,充分認識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好。
一、專項治理工作的目標要求
一、專項治理工作的目標要求
在學習動員的基礎上,院屬各單位要以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項目特別是擴大內需項目為重點,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工作,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活動,推進決策管理工作公開透明,加強工程項目監督管理,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管理機制,加強執行力度,打擊和懲治工程建設領域違紀違法行為,確保行政行為、市場行為更加規范,促進農業科研又好又快發展。
二、專項治理和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是規范建設項目申報審批行為情況,二是規范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情況,三是項目建設進度情況,四是項目監管工作情況。
三、組織實施分為四個階段
2010年1月15日前為動員部署階段,2010年1月15日~2月為對照檢查階段,2010年2~10月為整改建制階段,2010年11月~2011年6月為總結驗收階段。
我院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在院黨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院屬各單位、院機關各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抓好職責范圍內的專項治理工作,建立健全責任機制,落實任務分工。具有工程建設項目監管職能的單位和部門要加強對重點項目、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掌握工作進度,督促工作落實。對治理工作進展遲緩的單位,要重點督查,促其整改,對拒不自查、掩蓋問題或弄虛作假的要嚴格追究責任。監督部門要加強對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糾正和查處違規違紀問題,推進我院專項治理工作的開展。全院要以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廉政建設,切實推進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工作。
我院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在院黨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院屬各單位、院機關各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抓好職責范圍內的專項治理工作,建立健全責任機制,落實任務分工。具有工程建設項目監管職能的單位和部門要加強對重點項目、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掌握工作進度,督促工作落實。對治理工作進展遲緩的單位,要重點督查,促其整改,對拒不自查、掩蓋問題或弄虛作假的要嚴格追究責任。監督部門要加強對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糾正和查處違規違紀問題,推進我院專項治理工作的開展。全院要以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廉政建設,切實推進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