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蠶學會第九屆五次常務理事會在哈爾濱召開,會上審核通過了由中國農業科學院蠶業研究所參與起草的中國蠶學會《“中國果桑之鄉”認定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從4月份起在全國實施。
該辦法對申報主體、申報條件、申報材料、審批程序、監督管理等作了明細規定。其中,申報條件要求申報地區具有完善的果桑產業發展的基礎條件,包括土壤、水源、種植面積、種植人口、衛生安全等;申報地區果桑種植面積要求達到2萬畝以上;當地政府制定有長期的、科學的果桑產業發展政策;果桑相關企業進行標準化生產管理,具有一定生產規模并通過有關資質認證,產品品質優良、達到國家有關行業標準,產品市場占有率高。相關企業誠信經營,產業化程度高,推薦產品經濟效益好,是當地農民增收的重要來源,對推動當地經濟發展有較大的促進作用。“中國果桑之鄉”認定有效期為5年。
蠶業所副研究員、中國蠶學會副秘書長劉挺說,“中國果桑之鄉”認定管理辦法的出臺和實施,對于規范執行中央有關文件精神,保護地區優質果桑資源、促進果桑業可持續發展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通訊員 王福海)